2005年2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地下税务所长”敛财放税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徐挺秀 吴克华

  日前,温州龙湾经侦大队查获了邵珠强等人特大虚开运输发票案,涉案金额上千万元,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,成为温州首例虚开货物运输发票案。而就在此后不久,温州又查获了一起虚开货物运输发票案。
  由于运输发票未纳入“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系统”的监管,它已成为税收控管中最大的漏洞和难点。

  虚开发票赚黑钱
  去年年初,温州龙湾经侦大队在涉税案件协查时,发现一些企业抵扣增值税的运输费用有异常情况,不仅运费成本高得出奇,而且发票上除了企业名称、运费、金额外,其余栏目都空缺,另外运输发票的连号现象也很严重。很明显,这些企业的运输业务不真实。
  随着调查的深入,龙湾永强一个叫邵珠强的河南人浮出水面,此人一直在代开运输发票,被当地托运行业称为永强的“地下税务所长”。
  经过布控,龙湾警方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邵珠强、张玉英等人。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,从2002年初至2003年4月,邵珠强非法取得河南省开封市郊区运输公司、开封市运输总公司三公司的道路货运专用发票,然后再以2.5%-3%的开票费为他人虚开;而后他又从张玉英处非法取得伪造的公路货运发票,然后以3%的开票费为他人虚开。在短短半年内,邵珠强为温州十多家企业虚开公路运输发票233份,涉及金额900多万元,造成国家税款损失66万余元。

  运输发票真假难辨
  就在此案案发不久,温州市又破获了新桥物流中心特大虚开运输发票案。办案民警表示,不少企业之所以甘冒风险,除了能为企业抵扣大量税款外,还由于虚开运输发票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更强的隐蔽性。
  一直以来,地税部门对货运行业营业税采取查账征收、定期定额征收或委托运输公司代征税款。这种对货运纳税人的粗放式管理,使得税收和发票管理混乱。且大多数货运企业采取承包、承租等方式交给个人经营,税务部门难以准确核实承包、挂靠车辆的实际经营额。再加上各省运输发票款式不同,且没有统一的防伪措施,办案人员很难辨认发票真假。

  新规抵制虚开运输发票
  温州龙湾经侦大队的一位办案人员认为,要有效抵制虚开运输发票,需要税务部门加强对货物运输市场的管理,对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货物运输发票,要同增值税发票一样进行严格管理。
  为此,去年10月,温州市出台了《关于新版公路、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使用管理的通告》,规定企业在结算运输劳务费用、收取或支付运费时,必须开具或取得全国统一的电脑版《新版货运发票》;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;代开发票由管辖地税务机关开具。税务部门还应加强对运费抵扣的管理,从抵扣环节上严格把关,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予抵扣入账,并通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进行调查。